2013年5月15日 星期三

聯寶國際,宏寶文化,金寶書局,成大書城,奇寶多媒體

聯寶國際,宏寶文化,金寶書局,成大書城,奇寶多媒體:
淺談翻譯版權買賣與代理 文/王乾任
 

出處:台灣出版資訊網 

台灣的出版能量旺盛,每年四萬多冊新書的上市,就等於有相同數量的版權合約需要簽訂,如果把這些合約全都聚在一起,可真是不得了的事情。認真想起來,版權的買賣與代理工作,是出版工作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在<如何談個好身價?-關於出版合約的談判與簽訂>一文,我從創作者/外包工作者的角度切入,談及與出版社簽訂合約的注意事項,本文則反過來從「編輯」與「版權經理」的角度,談談版權買賣(以及近兩年來在小說版權買賣上發生的有趣現象)。
因有著作權而能夠買賣版權

一八八六年,伯恩著作權公約成立,目的在保障各會員國之國內著作權,使會員國之著作權不須登記,凡作品完成即成立,此為世界首見之國際著作權承認法,而後於一九五二年,又有世界著作權公約,隨著全球經濟交流頻繁以及文化先進國為了保護其國之著作權不受侵犯,以各種方式要求世界各國加入國際著作權法組織,隨著台灣經濟起飛迫於世界各國壓力,也於一九九二年正式加入國際著作權公約,成為會員國之一。

不加入國際版權公約之國家,可以逕自將世界上之作品視為公共財,無償翻譯/翻印出版,1960~70年代,台灣的學術出版,便有直接盜印西書出版,甚至盜印西書回流銷售原出版國,影響該國圖書銷售(主要是美國)。後經美國抗議,直接盜印西書風潮才略有下降,改為不經翻譯授權而翻譯出版,此現象直到一九九二年台灣加入國際版權公約後才停止。

誰擁有著作權?誰來買賣著作權?

相關網頁連結:
http://www.tpi.org.tw/User/uPublish.aspx?parentid=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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